Re: [問卦] 被人提告,在警察面前行使緘默權到底?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22-08-17 21:36:46
※ 引述《k99t (聖誕小雞)》之銘言:
: 如果說今天我們被對方提告了
: 我們先去警察局那邊做筆錄
: 針對案情的部分任何話都不說
: 直接行駛緘默權到底
: 到時候去地檢署檢察官面前
: 在開始說明的話會不會比較好?
: 畢竟警方問話一定是誘導式逼你承認呀!
: 而且非當下接受到的資訊
: 也有可能在傳達資訊上有誤~
: 還是說要在警察面前就直接說明案情
: 可以幫助檢察官快速進入狀況
: 綜合以上的種種原因
: 各位鍵盤律師怎麼看?
1、誘導一定有的啦 有些警察還沒開始做筆錄前 就會先豪洨你一頓
騙你認了 然後才開始做筆錄
然後你筆錄講的不是他要的 他也有可能先停止錄音 靠杯你一頓後 再重新做筆錄
現在筆錄都用電腦打字,要重做很簡單
錄音的話除非是24小時不能斷的錄音機器
不然只要人為控制的錄音機都可以這樣搞
以前也看過檢查官在偵查庭時 先嚇嚇被告 然後才開始開庭的
這就是找律師的重要性 自己上陣 檢察官跟警察就會想欺負你
2、你當然可以保持緘默 只是檢察官對你的第一印象就是「不配合」「嫌疑重大」
而且警察做完一次筆錄 檢察官可以少問很多
你害他要做條子該做的事 他一定不爽
你想想看要是有100個被告 這100個都保持緘默 他等於要幫條子做100次筆錄
當然你保證自己絕對沒罪 或者沒把柄沒證據 那就不用理他
但要是最後被查出來 他一定說你犯後態度不佳
3、檢察官要是問你 為何在警局時不說?
你說怕警察誘導 他的回應大概會跟推文一樣 覺得都2022了哪來的誘導
所以這理由基本上~ 沒說服力
我是建議你 警察問 你就說
但是他沒問的 你就不要多說
等上偵查庭的時候 再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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