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邏輯很奇怪啊
今天對方又不是反抗或逃跑
為了奪回控制權錯手打死
今天是兇手已經控制住對方
兇手對被害者掌握住生殺大權了
這時候討論到底是用
把對方餓肚子(結果對方被餓死)
吸毒喝酒後拿被害人出氣享樂(結果被害人被虐打致死)
被水刑淹死
沒吃慢性病藥而死
等等 都沒意義吧
因為其殘忍程度 都在殺人之上了
這就是在玩弄人命阿
怎麼會判得比殺人罪下限 10年還少
實在不解
只能說法官沒心吧
※ 引述《sweat992001 (小樽)》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黃資真、唐詠絮
: 3.完整新聞標題:
: 陳修將打死小三「不算殺人」關鍵曝!動粗後必拍照、吸毒難控制
: 4.完整新聞內文:
: 「76行者」前總召陳修將涉嫌虐殺22歲胡姓小三,被檢方依殺人罪起訴,法院18日依傷害
: 致死罪將他判刑9年6月;另依2個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各4個月,合併應執行6個月,得易
: 科罰金。彰化地院庭長黃齡玉說明非殺人罪而是傷害致死罪原因,透露當時陳修將體內驗
: 出毒品反應,且習慣揍完胡女後拍下傷口,打死她時也做出相同舉動,並將胡女送醫急救
: ,難認陳修將有殺人之故意。
: 由於陳修將當初遭檢方依殺人罪起訴,最終卻以傷害致死罪與2個傷害罪判刑,引發譁然
: ,稍早彰化地院庭長黃齡玉說明判決內容,會以傷害致死罪宣判有3個原因。
: 第1,陳修將與胡女第3次發生爭執時,胡女遭毆打致死,然而發生的原因皆與前2次相同
: ,且陳修將習慣在揍完胡女後,拍下其傷口做紀錄,第3次打她後也做出相同舉動,該爭
: 執原因及強度也並無不同,難認陳修將最後一次就有殺人之故意毆打胡女。
: 第2,當時陳修將體內有驗出2、3級毒品反應,施用毒品後,可能會造成興奮感而難以控
: 制力道之結果。
: 第3,陳修將發現胡女身體產生異狀、呼吸困難後,立即將她送醫,故認定陳修將毆打時
: ,主觀上並無想殺死對方之意,而是出於傷害之犯意,但因出手過重而導致胡女死亡之結
: 果,屬傷害致死罪而非殺人罪。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818/23192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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