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陳淑芬
3.完整新聞標題:
女兒遭男友拍裸照 父以牙還牙命人痛毆、強拍裸照
4.完整新聞內文:
陳男不滿女兒遭徐姓男友拍裸照,2019年2月間與徐男父子談判時,毆打徐男後,指示2名
兒子將他拖至廁所強拍裸照,因陳妻檢驗照片後不滿意,再拖進廁所重拍。雙方2度談判
,陳男要求曾收到裸照的劉男到場,並命令兒子及申男將他毆打成傷。台中地院依強制罪
、傷害罪判陳妻、2名兒子及申男各徒刑11月至6月不等,可上訴。
陳男的女兒小美在2019年2月14日與徐男相約翹家,陳家曾在網路張貼女兒失蹤訊息,引
起網友關注,在同年2月24日再張貼尋獲訊息。
陳男邀徐男及父母談判到家裡談判,因徐曾拍女兒裸照,氣到對他痛毆、腳踹後,以牙還
牙要求也拍他裸照, 陳的2名兒子聽父指示,將徐強拖進廁所要求自行脫衣,拍下裸照,
但陳妻對照片不滿意,2人再把徐拖進廁所又重拍後,才放行。
隔天,雙方再度談判,陳男要求收到裸照的劉男到場,陳男查看手機赫然發現裸照,怒叫
2名兒子與申姓友人將劉男拖出去毆打,把劉男打到身體多處挫傷、手部骨折及腦震盪。
陳妻及2名兒子、申男等都否認犯行,辯稱徐男父母都在場,怎麼可能任由兒子被強拍裸
照及毆打,且案發當天警方到場時,他們也沒反映。
徐父供稱,得知兒子拍人家女兒裸照,他還不知如何處理,加上對方兇狠,不但對兒子拳
打腳踢、強拍裸照,他不敢抗拒,先拿給1萬3000元給對方,答應再談。
劉男也說,陳男發現他的手機存有裸照,就叫人拖他出去打,打完後警察才到場。
陳男對徐拳打腳踢部分,因無證據已造成傷害,檢察官不起訴,指示兒子強拍裸照等犯行
另案處理。法官認定陳妻等人不理性合法解決糾紛,強暴使徐男配合拍攝裸照,並痛打劉
男,事後否認犯行毫無悔意,依強制罪判陳妻母子3人及申男各徒刑6月至11月不等,得易
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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