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務法是否有違憲之虞?
范X 督X 4X 3000網軍 楊xx 王xx
翁xx 焦x Wecaxx 被打臉言論...不及備載
鄉民到底抗贏幾次我都已經數不清了
這些到底是誰的人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
目前dpp認為2030年台灣不缺電
我就發表缺電的言論好了
按中介法第18條 由目的主管機關認定有違反 有國安問題
https://i.imgur.com/NJiuEaI.png
現在的經濟部長是誰?
花姊 她什麼科系 又是誰的人馬認命的
反正我就被聲請壓制 無論結果
在之後2024年在野黨當選大宗
於是檢討新政策
台灣確實存在缺電危機
那麼請問到底是誰在造謠
裁定機關是不是有公信力?
亦是否有不可推翻之效力?
我認為所謂的言論自由
倘若是在網路上留 我今天要炸XXX 我要拿槍殺了XXX 我要吸XXX
這些一般人足以辨識具有公共危險 本應禁止
固言論自由不能無限上綱
以下條文供參考:
中介法第十八條
各該法規主管機關調查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依使用者要求所傳輸或儲存之資訊,
認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為避免或減輕公共利益之危害,得向法院聲請
資訊限制令。
https://i.imgur.com/NJiuEaI.png
我們再看看中國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58條
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經國務院決定
或者批准,可以在特定區域對網路通信採取限制等臨時措施。
連結為中介服務法草案說明
https://www.ncc.gov.tw/chinese/files/22062/5532_220629_1.pdf
明顯就是國家是基於上級公權力對於下級人民言論的支配
我到底為什麼...8年會投給一個這樣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