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簡稱警備總部 或是警總
當年其中一項業務便是負責文化審檢、書刊雜誌出版物審查、禁書查禁、電影審查
1. 情報蒐處:基於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治安需要,蒐集情資,供上級整理研判、運用,以利保安任務達成。
2. 肅奸防諜:主要採取肅奸防諜調查機構功能、偵防措施,防止敵人滲透,發掘潛伏敵人,檢肅顛覆活動,摘奸發伏,淨化內部,確保國家安全。
3. 治安維護:本於「消患於未萌,弭禍於無形」為最高原則,與各治安機關合作剷除治安病害,處理治安事件,如非法遊行滋事、破壞社會秩序等,以及選舉治安維護、保安檢查等工作,以期淨化治安環境,維護社會安寧。
嗯~
怎麼跟數位中出法要幹的事情有點像..?
現在是警總又要借屍還魂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