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中天付費綁小吃店 作家有罪
中國時報 林偉信
專欄作家洪博學,4年前在「九合一」選舉後,刊登文章誣指《中天電視》以支付收看費的方
式,換取小吃店開店時只能看中天電視,案經檢方起訴後,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洪男所說的
非事實,18日將他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罰金2萬5000元,可易服勞役。本案可上訴。
作家洪男,2018年12月22日下午2點多,在《民報》辦公室內撰寫「無知是通往奴役的道路」
文章,內容提及中共滲透、行政院對紅色統媒要如何處理等議題。他在文章中寫道,自己在
「九合一」選後心情惡劣,某天在小吃店吃飯,當時店內電視正播放「中X新聞」,他想轉台
卻被老闆阻止「收視費你要付嗎?」一問之下才知道附近店家都有類似狀況,「每月五百塊
,條件就是開店時,只能看『中X』。」
中天電視認為,洪男文章內容不實,侵害公司名譽,並透過網路散布於眾,因此對他提出加
重誹謗告訴,但台北地檢署先後3次作成不起訴處分。
因案發後,公平交易委員會接獲檢舉展開調查,針對收視費綁住店家收視部分,最後做出「
並無具體證據顯示有頻道商或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以免收視費方式,要求小吃店(餐館)須收
看特定新聞頻道」的調查結果,台灣高檢署因此將全案第四度發回北檢,並命令北檢直接起
訴。
台北地院法官宋恩同審理後,想傳喚洪文章內所提及的小吃店老闆或附近其他店家調查釐清
事實真相,但洪男卻說,為保護新聞來源拒絕透露。法官認定,洪男可提供親身經驗接觸對
象,輕易證明自己文章有所憑據卻拒絕,無法主張言論免責。
另法官認為,洪的文章發表後,公平交易委會調查證明無此事,警方也曾向洪指稱的光華商
場附近小吃店家詢問,都未發現所謂「付費綁收視」情況,難以認定洪文章講述的內容確有
其事。
法官審結認為,洪男的辯解不足採信,誹謗事證明確,考量洪男不惜虛捏中天本身或透過其
他團體支付有線電視費用,給店家綁定中天新聞台的情節,貶損中天的聲譽,所為實屬不該
,判處罰金2萬5000元
https://bit.ly/3QCx7bd
備註:罰2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