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複習一下這個黨和這個部長人當初如何重用口譯哥的,結果被監察院發函糾正,證
明口譯哥聘用有問題(原文過長,以下以下僅節錄部分內容,有興趣朋友請到網站看一下
)
對了,口譯哥今年要選大安文山區議員,這邊的選民自己放大眼睛。
https://news.ebc.net.tw/news/politics/148049
2019/01/12 20:59 東森新聞
口譯哥實領15萬?外長吳釗燮:月薪21萬 房屋補助6萬
外交部長吳釗燮今晚(12號)親上火線接受媒體訪問時強調,趙怡翔月薪本俸加上地域加
給約7000美元(約台幣21萬餘元),房屋補助2100美元(約台幣6萬餘元),但因趙是聘
用人員,沒有眷屬補助費、子女教育補助費、考績獎金,以及不休假加班費,「跟相同等
級之下沒有比較好!」
針對外界放大檢視趙怡翔的薪水,吳釗燮指出,以趙怡翔的薪水條件,扣掉固定支出,雖
然談不上縮衣節食,但也不能說奢華,趙都是依照規定領這些錢,「沒有因為他名字是趙
怡翔就領得比較多!」
口譯哥趙怡翔:
今天我加入了民主進步黨這個體系,我什麼都沒有 我沒有家庭背景,我沒有任何財力 我
更沒有任何關係。我從一位熱愛台灣的年輕人,能到今天這份工作,為台灣的國際事務做
出貢獻,是一個極大的榮幸,所以在大家評論,是否有資格擔任美處這份工作前,給我一
個表現的機會,我不會讓大家失望的,第二,薪水真的有這麼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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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後來趙怡翔怎麼又回台參加選舉?不知道跟底下監察院糾正案有無關係。
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124&sms=8912&s=14184
監察院新聞稿:
駐美國代表處一等諮議趙怡翔以組長名義對外案 監察院除糾正外交部 另請銓敘部重為
審查其簡任機要人員銓審部分
趙怡翔聘為一等諮議未符相關資格條件規定:
(一) 依行政院核定108年度之「外交部諮議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記載「諮議」聘用人員
可分為「一等」、「二等」及「三等」。
最寬鬆認定以105年5月20日起擔任當時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之簡任機要秘書起算至108年1
月5日,其重要工作年資尚不滿3年,即使是二等諮議之第二類資格「碩士學位,並具有與
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亦不符合,充其量僅符合三等諮議之第一
類資格條件「得有碩士學位」。
簡單來說監察院認為口譯哥最多只是三等諮議的咖,結果被違規聘為一等資歷,每月薪資
加補助共領公帑將近一萬美元。
(二) 趙怡翔聘用為一等諮議之資格條件為第四類「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
研究及『工作經驗』者」,與前三類之資格條件相較流於空泛且更為寬鬆,難具有資格條
件篩選功能。而外交部認定趙怡翔符合「相當」之理由之一為英語口譯能力極佳,惟「聘
用人員聘用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明定,所稱應業務需要,以「非本機關現有人員所能擔
任者」為限,〈聘用條例〉為公務人員任用法之例外法應從嚴解釋,就外交部眾多現有駐
外外交領事人員而言,精通英語應為受有外交專業訓練者之重要基本能力,既然係外交部
現有人員所能擔任者,則聘用趙怡翔為一等諮議即不符合該限制要件。
簡單來說,外交部英文好的外交特考上榜人員比比皆是,實在沒必要違規聘一個口譯哥(
aka自由時報前記者),這是於法不符的!
※ 引述《zkowntu (冰楓冷雁)》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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