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南兩警遭割喉殉職 資深警提醒:先上銬

作者: monnom (桂)   2022-08-22 18:51:37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陳宏睿
3.完整新聞標題:
台南兩警遭割喉殉職 資深警提醒:先上銬再搜身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南市第二警分局民權所警員曹瑞傑、凃明誠,今天中午前往安南區北汕尾三路,追查竊
車嫌犯時,遭歹徒持凶器攻擊,二人臉、頸、手有多處刀傷,其中凃在頸部的傷口,長達
20公分,二警在送醫急救後都宣告不治,資深警官提醒,抓拿人犯,先上銬再搜身很重要
,可免除不必要的危險。
台中市一名資深警官說,台南市兩警遭歹徒行凶的過程暫不明朗,需要台南檢警後續釐清
,但過去擔任派出所所長時,經常在勤教時,耳提面命向同仁提醒,不要因為是竊案的小
案件,就認為歹徒不會做出攻擊警察的脫序行為。
他說,警方在執行任何的勤務,都有很高的危險性,一定要落實相關的搜身、上銬的SOP
,就能避開很多的危險情境。
前警官陳立說,根據目前的媒體報導來看,員警盤查可疑人車後確認是通緝犯或刑案現行
犯,依據刑事訴訟法,以及警政署頒逮捕押解人犯標準作業程序來看,必須先上銬再執行
附帶搜索,而附帶搜索目的,就在於避免犯嫌私藏利器自傷或傷人,也能確保值勤人員的
安全。
根據現行的逮捕押解人犯標準作業程序,逮捕現行犯要先上手銬後搜身,上銬時,將人犯
雙手由背部上銬,如查獲違禁或查禁品,另依各違犯法律處理。每名人犯至少2名以上警
力解送,全程人犯必須上手銬或腳鐐。
另外,解送人犯時,一警開車,人犯坐後座,必須加銬警車內手銬架環等固定物,第二名
警力則依警械配槍的位置,與人犯同坐在後座,但需將人犯坐在配槍位置的另一側,並上
車門內鎖防止脫逃。
https://uc.udn.com.tw/photo/2022/08/22/realtime/18423085.jpg
台南殺警案現場,地處偏僻。記者劉學聖/攝影
https://uc.udn.com.tw/photo/2022/08/22/realtime/18423086.png
台南市兩名警員追查贓車時,遭歹徒持刀械攻擊,兩警傷重殉職,案發後引發警界討論。
圖/讀者提供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122940/6555559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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