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10798254 (扛爸子)》之銘言:
: 是不是平常只會開開交通罰單
: 取締PTT肥宅嫖妓 和平日子過慣了?
: 專案小組僅憑員警的搜尋紀錄就將陳姓嫌疑犯
: 認定為兇手並將之長相姓名公佈?
: 那如果搜尋4x貓,那依專案小組邏輯,4x豈不立即被通緝?
對,如果最後一個盤查對象是你,還好死不死有相對應的前科
那就會立刻通緝你和抓捕你
原因在於警察的機器不會隨便輸入,他會輸入的原因
通常兩個
第一個最後遇到的那個人
第二個發現到可疑目標通常也是最後接觸的對象
反過來問你你發現死者身上有某人的資料然後你卻不會想要去找這個人
你心要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