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rvasc (Norton)》之銘言:
: 死亡的兩名員警 相驗的結果出來
: 一位被砍了38刀 另一位也接近20刀
: 這樣足見嫌犯兇殘且不可教化了吧
: 法官聽到警察被砍38刀 會怎麼判決
: 有人知道嗎
沒事兒~沒事兒~~
反正齁,就先看有沒有「悔意」
和解($$$)
過去台灣有個人齁
光天化日之下,當人家老母面前砍人女兒
!!!!!!!!!!!!!!!!!!
頭部、頸部、胸部及腹部遭砍、
刺十五刀,且刀刀見骨,
頸部幾乎砍斷,終告不治
!!!!!!!!!!!!!!!!!!
這種人也沒被判死啊
關不到10年就出來了
還能出書,四處演講消費此事件呢
不過那人是「法律人」就是囉
死老百姓要先看下自己身份......
至於那咖洨砍死人後立刻跑掉
被警察抓到時還說自己有吃精神科藥物
很巷子內~
如此「人材」,還當上政府的司改委員啦
有夠勵志的殺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