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台視
2.記者署名:
台北/呂欣玫、劉瑋晟 責任編輯/林湘芸
3.完整新聞標題:
昔日開槍涉殺嫌挨告纏訟6年 警嘆:報告寫不完、法庭上不完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youtu.be/9MXhkHL2aEo
台南殺警案讓外界再度關注員警用槍時機,由於現行法規,恐怕讓員警在緝捕過程中猶豫
是否開槍而深陷險境,總統蔡英文下令推動警械使用條例加速修法,內政部強調,修法放
寬警械使用規定已經在進行中,用國家賠償方式,由國家負第一層責任,讓員警執法沒有
後顧之憂。過去曾經因為開槍制止嫌犯而吃上業務過失致死官司的警察張景義,今(23)
日出面替基層員警發聲。
開槍上法院、不開槍進醫院 基層警壓力大
2013年曾因開槍制止逃犯、不慎擊中犯人致死的員警張景義,談到同袍執勤不幸喪命,感
嘆「攔查的人如果起了歹念,靠近他的人絕對跑不掉」。當年張景義被家屬以執法過當告
上法院,雖然最後無罪定讞,但纏訟6年多,身心俱疲,今日他替員警執法權益站出來發
聲,他坦言,6年多來每一天都是煎熬,開完槍之後報告寫不完,還持續上法院,但不用
槍,不把飛車逃亡的嫌犯的車停下,就算全台北市的救護車一次來,也載不完其他民眾。
「只有2到3秒反應」 警:框架一堆、不敢開槍
「開槍上法院、不開進醫院」,站在第一線的員警在與嫌犯對峙的龐大壓力下,得判斷正
確用槍時機,卻礙於法令綁手綁腳,張景義指出,只有2秒到3秒鐘的時間能反應,他認為
,警械使用條例不是不足,是太過,「越改越多、框框架架一大堆,我不敢拔槍啊」。
放寬警械使用規定護員警安全 中央動起來
針對警察用槍時機,內政部長徐國勇強調,「不要再寫報告、口頭說明」,應該在這裡讓
員警大膽用槍,新北市長侯友宜也呼籲,應能夠讓警察更適切地、大膽地用槍,讓警察勇
於執法。
警方一發子彈出去需想半天,政府啟動修法,總統也下令加速,讓員警依法執勤沒有後顧
之憂,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警械使用條例已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完成,盼能加速
通過。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指出,警察開槍難免會擔心後面的責任,修法後就是依國家賠償法,
國家負第一次的責任,只有在出於故意的行為才求償,過失不求償。政府將放寬警械使用
條例,檢討法令,強化防彈防刺裝備,保護員警,避免憾事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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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開槍上法院、不開槍進醫院
要執法過當跑法院 還是 今天公祭明天忘記
都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