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月經文了
槍枝是給你警察自衛用的,不是拿來給你警察打電動的
台灣地狹人稠,之前在台南,對空鳴槍都可以打死在五樓看熱鬧的少女
年輕人氣血方剛,才會出現打越勞九槍十八個洞,以為自己在替天行道
還以為自己是中國公安,隨便開槍完全沒責任的
好的不學,儘是學壞的,日本和英國,警察也沒有在大膽用槍啊
迅雷小組常常開槍、調查局也常開槍,是有看到哪個被告,賠一大堆
基層員警,尤其是保警,一堆穿制服的8+9
對付老百姓大呼小叫,大膽過肩摔,碰到黑道,膝蓋軟的跟什麼一樣
如果不是常常訓練開槍,臨場反應根本不會夠
警政署不好好要求訓練、SOP圍捕,卻把風向指到用槍,荒唐
這次按照公佈的情節,開警車還會被犯人用警槍擊斃,到底是哪邊的訓練不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