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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黃宣翰
3.完整新聞標題:
2警殉職後 基層喊心寒:警械條例修正躺2年沒動靜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南市發生殺警奪槍案,造成2名警員因公殉職,警員用槍時機是否應放寬,以符合緊急情
況來保障警察人身安全,引起各界討論。陳姓刑警說,警察遭凶嫌襲擊死亡後,又有人來開
始檢討警察的教育訓練,但有沒有人想到,「政府有給員警好的裝備跟武器了嗎?法令有支
持嗎?」
基層警員說,警械使用條例修正案,從2000年修法迄今,躺在立法院已經二年多了,依然沒
有動靜,要警察保護人民,又不支持警察大膽用槍,「什麼是正義?能不令人心寒嗎?」
資深陳姓警官說,警員凃明誠追捕偷車竊嫌林信吾,凃先下車上前盤查林,林飲酒後突然情
緒失控,拒絕配合,凃再噴辣椒水,林暴怒後涉嫌持刀攻擊凃,再乘機奪取警槍。林並持槍
朝警車開車,駕駛警車的曹瑞傑為躲避槍擊,下車後持辣椒水,又遭林持刀刺殺身亡。
陳說,很多人認為警員面對歹徒,接敵應戰時,應該大膽用槍,同時希望修改警械使用條例
,放寬用槍時機,才能保障警方執法的人身安全和權益,但法未來就算修正警械使用條例,
多數警察還是不敢開槍,因為如果打死或傷害涉案人,仍得負起賠償責任,因為法官如果不
支持,後果還是警察自己承擔。
「 槍戰瞬間的判斷如此突然,警察不是神,沒那麼神準的預測,真的碰上了也是命了。」
林姓刑警說,他偵辦案件多年,說真的每次也都是拿命拚,現在不常站到第一線,看學弟不
幸喪命,真的很心酸。
林說, 殺警案發生17小時後,專案小組警員幾乎不眠不休,馬上破案逮到凶手,但警政署
和內政部高官,忙著參加記者會, 希望他們多為第一線警員的安危想一想,少點政治表演
,多點實質幫助,才是台灣治安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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