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體攝影師繩縛2女模拍SM照 滴蠟揉胸再性侵 有罪定讞
來源:聯合報
記者: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猥褻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560107
內文:
女體攝影師易繼道趁「繩縛」2名女模時,未經同意在胸部滴蠟,並揉胸、拍打屁股、指侵
得逞,最高法院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定讞。
判決指出,易繼道2017年12月起透過Instagram帳號「oldboy.pic」、暱稱「歐波伊」約女
模拍攝性感主題照片,並以「繩縛」為主題,以3條麻繩綑綁女模;易繼道同年月21日晚間7
時許,趁女模被繩縛無法動彈,強行在胸部滴蠟並伸手揉胸。
易繼道隔年1月29日再對另名女模下手,趁調整繩縛時,強拉下女模的泳衣,使胸部露出後
再伸手揉捏,之後拍打屁股、滴蠟,事後假借觀看修片為由,留下女模並藉機按摩,強吻又
以手指性侵得逞。
易繼道否認犯行,供稱女模皆願意體驗繩縛,其中一人在拍攝前就說喜歡繩縛,若違反女模
意願,她們怎麼可能還願意拍照;他和女模互有好感才接吻,也沒有動手揉胸或指侵。
女模作證指出,她同意易繼道繩縛,但沒有同意讓易揉捏胸部、滴蠟,且易碰觸完才問「妳
不喜歡嗎」,講一堆假裝尊重她的意見,甚至指著一旁的跳蛋說「妳會想試試看這個嗎?」
法院根據雙方對話紀錄、女模作證證詞和卷證資料,不採信易繼道的辯詞,認為易為滿足一
己私慾,強制猥褻、性侵女模,全無尊重女模的性自主權,法紀觀念薄弱,且犯後否認犯罪
,未和被害人和解或賠償損失,犯後態度欠佳。
一、二審皆判易繼道4年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
讞。
心得:
名字三個字都是四聲 有夠難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