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矯正署稱殺警凶嫌「逾假未歸」 受害警

作者: freeclouds (學習改變自己的心態)   2022-08-24 20:38:20
: 當日下午2時10分仍未歸,監方立即依規通知家屬、發函通報警局協尋,並於下午4時20分
: 函送台南地檢偵辦。黃俊棠強調,「脫逃」與「逾假未歸」定義不同,「逾假未歸」意指
: 放假期間未準時回來,「脫逃」則是指從監所脫逃。
這個矯正署長真的還適合幹下去嗎 連法律規定都不清楚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I0040013&flno=21
受刑人經依前二項規定許其返家探視,無正當理由未於指定期日回監者,其在外日數不算
入執行刑期。其故意者,並以脫逃論罪。
難不成 林信吾 逾假未歸還是過失的呀
逾假未歸 跟 脫逃 定義不同 故意未準時回監就是脫逃阿 不然哩
還是我們矯正署長大大 認為 林信吾無故不準時回監 不是故意的呀
講這種幹話 難怪員警家屬會不爽 該走脫逃罪程序送刑案通緝 就該送
說只是逾假未歸 感覺就好像是小事的樣子 放任這種這重刑犯在外趴趴走
也沒有電子腳鐐 是把在外面的人民生命財產當成什麼
國家有這種公務員 難怪會發生這種重大殺警案 台灣的獄政真的都是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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