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發生殺警案 我一直很難過
為什麼能有人這麼殘忍 因此一直反覆看新聞與現場照片 想還原現場真相
以下自己推論的過程
而且 一定要謹記一個原則 不要聽嫌犯在那邊幹谷 犯嫌的話是最不能相信的
都是脫罪之詞
砍55刀叫做被激怒 55刀已經叫做謀殺了 激怒頂多給你砍到20刀你就開始慌了
以下是我自己的畫圖
https://i.imgur.com/BMguFS5.jpg
一開始確實是凃警先被狹持 砍17刀 抹頸已昏迷 威脅曹警下車
https://i.imgur.com/2FpTHfs.jpg
開始與案情有出入的地方 就是在這裡
曹警作勢衝撞 但怕撞到學長故意左偏 根本不是什麼射擊的問題
車子的側面彈孔就可以完美解釋 即因左偏駛入墓地後 嫌犯連開6槍所致
重點來了 曹警下車之後 往車後繞出 與林嫌在右後門方相遇
因為不爽曹警居然作勢要撞他 用槍還不夠洩恨 用刀比較過癮
所以林嫌才會卯起來瘋狂刺殺曹警38刀 曹警應該是被壓在警車門上一直被捅
全部都是往脖子和胸口刺 血狂噴 往上噴
所以警車右後方玻璃、把手、甚至是車頂邊緣全部都是血
https://i.imgur.com/d7Ut21j.jpg
https://i.imgur.com/DgfehL8.jpg
https://i.imgur.com/GXNXjCj.jpg
最後就是救護車的現場 才會變這樣
https://i.imgur.com/nN0T5vp.jpg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其他的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