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管什麼政策都是一個過程 一個拉鋸的過程
這個過程可能很漫長 可能我們正處在這個拉鋸過程而非結果當中
你認為大多數國家廢死是趨勢
但是大多數國家 包括美國 包括波蘭
限縮墮胎權是更容易被觀察到的趨勢
波蘭已經完全禁止婦女墮胎兩年
所有的墮胎原因均不許可 性侵 亂倫 胎兒畸形
都不允許
如果波蘭婦女需要墮胎 她們必須出國
如果有協助墮胎的人員 可能面臨十年重刑
美國的情況當然好很多 跨州墮胎就可以
但是其基本內涵沒有差別
就是性侵 亂倫 胎兒畸形都不許可墮胎
為什麼我們要在死刑上追上前段班的國家
在墮胎上卻反過來操作 放寬墮胎限制
不需告知配偶即可想墮就墮呢?
雙標乎?
哪些政策我們需要追上先進國家
哪些政策我們要跟先進國家反其道而行
你說的就算?“因為先進國家怎麼樣”從來就不是理由
如果可以是理由 你早就該關掉所有墮胎醫療服務
比廢死更風行草偃的反墮胎 墮胎刑法化你又裝不知道?
所有的政策 難道不應該是台灣全民一起共同討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