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送到 被害者家屬面前
讓被害者家屬 決定自己來 還是交給法警才對
而且 應該限定就是一槍
避免家屬 刻意打非要害 造成罪犯極度痛苦(雖然我覺得這樣不錯)
當然更好的做法的是 先讓被害者家屬 痛打一頓
極盡羞辱死刑犯 最好
野蠻? 對待禽獸就該如此
※ 引述《KyrieIrving1 (King of New York)》之銘言:
: 剛有人為了護航
: 問了這個問題
: 今天你是法警
: 死刑犯在你面前
: 犯罪證據確鑿 現行犯沒有任何冤案可能
: 什麼釋憲爛招都用了
: 送到你面前 執行槍決
: 你各位敢開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