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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中國居然把返還聘金(彩禮)入法耶?
https://twgreatdaily.com/508028909_120770009-sh.html
法律有明確規定,在這三種情況下,彩禮將全部返還。
第一,未扯結婚證。男方給了彩禮後,未做結婚登記,即使舉辦了婚禮,只要雙方未登記
結婚,並且感情破裂分開後,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全額返還彩禮的。因為只要雙方未登記
,在法律上就不算結婚,婚姻關係不存在,彩禮自然需要返還。
第二,長期分居。雙方即使在法律層面上達成婚姻關係,只要長年分居未共同生活,也可
要求返還彩禮。舉個簡單的例子,新婚不久,男女雙方就分開生活,並且雙方有一人有了
新歡,是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
第三,彩禮導致生活困難。這種情況指的是,男方為付彩禮,導致生活水平下降到貧困線
,如果滿足這個條件,男方家是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的。
值得注意的是,返還彩禮是在離婚情況下才能提出,換言之,雙方必須結束夫妻關係,才
能要求返還彩禮,如果不離婚,就不能要求彩禮返還。
在台灣有相關的法律保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