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videx (  ̄□ ̄)/喔~~喔喔~~喔喔)
2022-08-27 20:56:21前提不是什麼可教化這種虛無縹緲的空話
1.能讓受害者家屬感受到犯人確實為了罪刑付出代價
2.能讓犯人絕對拿出相當高的報酬賠償受害者
3.能讓社會大眾認為犯人比接受死刑還痛苦
想來想去好像只有讓重刑犯身上還能用的器官
再不危及生命存活的前提下割下來販賣
並將販賣所得全數賠償給受害者
是不是能做到這樣的話
縱使重刑犯沒有死刑
也能給與受害者家屬和社會大眾一個交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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