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廢死論點:
1.殺人犯也是人
2.死刑不能解決問題
3.應該要給人悔改的機會
4.死刑萬一是冤枉的不可逆
死刑論點
1.殺人償命
2.死刑可以防止再犯
3.不想花稅金讓殺人犯爽爽過
4.那現行犯總可以了吧?
既然這樣為何不學對岸以前的勞改?
1.既然他殺人讓社會損失勞動力就應該用勞力補償
死刑等同於讓社會同時失去受害者與加害者兩個勞動力
2.不會爽爽過可以得到應有的懲罰
3.有很長很長的時間讓他悔改
4.可以貢獻比他的牢飯更多的產出
5.萬一是冤枉的可以挽回
6.勞動產生的收益可以補償家屬(殺人犯多是社會底層不可能賠償家屬一毛錢,就算殺了他家屬也可能生活遇到困難)
這樣既可以滿足廢死不希望冤獄/希望給人機會的信念
也可以滿足死刑方希望給犯人懲罰/不想養犯人/永久與社會隔離的想法
這樣是不是兩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