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楊國文
3.完整新聞標題:
偷拍女學生裙底、如廁長達4年 補教狼師判刑轉網路教學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台北市50多歲的廖姓補教班負責人,涉嫌在課桌下裝攝秘錄器偷拍國、高中生裙底、大腿
隱私照,也會尾隨女學生如廁,從廁所外蹲低身體偷拍被害少女私密照,經被害人查覺報
警,警搜獲大批光碟找到7名被害人,查出廖作案長達4年多之久,只有2女提告,但被害
人均身心受創,並表示「在外上廁所都覺得很可怕」,高等法院依2個「竊錄少女身體隱
私罪」合併判廖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還可上訴。
據指出,有妻小的廖男,被查獲此件醜聞後,已轉型為網路教學。
判決指出,廖男在北市經營一家小型數學補習班,授課對象是未滿18歲的國、高中生。
廖男竟在課桌下偷裝秘錄器,或趁被害女學生不注意之際,偷拍被害人大腿、裙底等隱私
處照片,或尾隨女學生如廁,再蹲低身體,利用門下空隙偷拍其如廁、脫衣等重要私密照
,時間長達4年多之久。
由於一位被害人在上廁所時,發現門外疑有人影,察覺廖男犯行,告知家長並報警。警方
到廖男家中和補習班搜索,查扣電腦、偷拍用的手機、隨身碟等證物,發現廖男大批偷拍
照片、影片,有7名被害少女,但都未拍到臉部,僅有下半身私處、裙底、大腿照,僅有2
人提告。
廖男庭訊時承認偷拍,辯稱只是出於好奇,請求和被害少女和解,並依犯後始終認罪,請
求給予緩刑。
高等審理時痛批廖男竟利用教師授課身份,偷拍被害人隱私長達數年,造成提告的2女身
心受到重創,即使已私下和解,但被害人A女審理時仍因難過而當庭哭泣,另名被害人B
女則表示此案發生後只要上廁所都很擔心,覺得很害羞,「在外上廁所都覺得很可怕」,
因此不應給予緩刑,依2個「竊錄少女身體隱私罪」合併判廖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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