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洪榮志
3.完整新聞標題:
軍人槍殺前女友求死刑 二審仍判無期
4.完整新聞內文:
23 歲梁姓男子不甘遭兵變,去年服義務役期間,持槍南下嘉義找王姓前女友談判,15 分
鐘之內開了 6 槍,其中 4 槍卡彈,最後 1 槍擊中王女胸部致死。死者家人及梁男雖都
請求法官判死,但一審考量梁男抄寫經文、願接受法律制裁、鑑定有精神疾病,依殺人罪
判處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後,台南高分院 31 日駁回仍判處無期徒刑,禠
奪公權終身,全案還可上訴。
在陸軍服役的梁男,去年 6 月 16 日傍晚南下找 22 歲王姓前女友要求復合,王女避不
見面,梁男追到王女的阿姨家,2 人就在門口談判。
梁男不滿王女當面與前男友視訊,朝王女開 2 槍均卡彈,2 人繼續爭吵,梁男到附近小
巷子清槍,再回頭與王女吵架,王女前男友也在電話中嗆「來對開啊!」,之後梁男再對
王女開 2 槍又卡彈,梁男拉槍枝滑套開保險,再開第 6 槍擊中王女左胸,王女經送醫急
救,仍因心臟破裂及左側氣血胸不治。
警方獲報到場逮捕梁男後,死者父母請求判梁男死刑,梁男自己也希望被判死;不過,一
審認為,梁男雖犯行重大,因坦承犯案並供出槍彈來源,還後悔願意接受制裁,經鑑定有
精神方面的疾病,羈押期間更抄寫經文迴向死者,雖未獲原諒,但已有悔悟之心,判處無
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
上訴後,二審也認為,梁男無前科紀錄,犯後坦承犯行,並供出槍彈來源,符合減刑規定
;案發後,梁男也表示後悔,願意接受法律制裁,羈押期間還多次出現自殺意念,雖未獲
死者家屬同意及原諒,但綜合一切情狀,尚無剝奪生命,使其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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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聞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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