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這堆議員的邏輯
我看你們要不要直接請立委提案 廢除全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算了
順便也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也廢掉阿
反正智O民眾跑去找議員陳情的時候,都會講我只是停5個小時也抓?
人家違規在先
還在附和說:「這麼晚了還在開罰單幹嘛?沒時間去追囚犯喔?」
先不說交通警察要不要去抓犯人的問題
今天台灣會搞到路邊可以亂停車
造成機車傷亡數有增無減的
還不都是你們智惠議員幹出來的好事
員警熱情抓違規、民眾檢舉很熱心,到最後被檢舉的民眾跟議員檢舉的時候
警察還要被你們民代施壓
這是哪一國的法律會發生的事情?
喔,抱歉這裡是台灣。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