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atukage (夏影)》之銘言:
: 今天又看到一個很扯的判決 根本明顯就是判錯
: 難怪法官老是被罵是恐龍、或是有反社會人格!
: 奇怪了 法官是都不用打考績的嗎?
: 民意無法罷免掉老是在亂判的法官嗎?
: 跟公務員一樣有永久的鐵飯碗會不會過太爽了?
: 剛查了一下 法官法已經從2011年7月6日經總統公布
: 其中淘汰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個案評鑑機制
: 將於2012年1月6日正式施行
: 自此 人民有權檢舉法官、檢察官,並透過職務法庭懲戒不適任者
: https://digital.jrf.org.tw/articles/2232
: 不過實務上 似乎並沒聽說有哪個恐龍法官因此被炒魷魚的
: 有沒有卦?
如果讓法官可以被任意換掉
有人知道這是什麼意義嗎
這代表行政權凌駕司法權
行政權凌駕司法權的結果
那就是變成法官更可以被政治力輕易介入
任何制度都會有它的缺點
法官不容易被免職
雖然也會有不適任法官存在的缺點
但優點是因為法官的職位被保障
比較不容易被政治力操弄一切
這樣行政權跟司法權才能互相制衡
更何況不適任法官的定義也很抽象
光法學界認為的不適任法官
跟鄉民認為的不適任法官
看法就天差地遠了
對鄉民來說
愛判死刑跟重刑的法官叫好法官
但對法學界來說
這型法官叫做不好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