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說結論:
考照的時候依考官為準 我5年前考屏東監理站的考官是說要
實際上路不能打
分析:
1.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65條
定義遵20為機慢車兩段式左轉道牌面
根據牌面的箭頭指示 兩段式左轉為兩次直行
2.由於是直行 所以要特別注意兩件事情:
(1)進入待轉區時 不可使用任何方向燈
也就是不可以打燈 左右都不行 打了就是未依規定使用燈號
(2)進入待轉區時 不可行駛右轉車道
如果行駛右轉車道進待轉區 就是在右轉車道直行 也是違規
3.執法現況
實務上 如果是收到檢舉以上兩種狀況 警察通常會以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二條
也就是微罪不舉條款來不予舉發
逕舉(警察直接攔你開單) 是根本不抓 所以也不會遇到逕行舉發的問題
但如果你發生車禍 未依規使用燈光或未依規行駛車道往往會是肇事主因
所以很難不被肇事舉發 甚至鑑定結果有可能會是肇事原因之一
確實可能會因為為了安全待轉做的小動作 造成車禍時你要賠償更多錢
4.其他
兩段式左轉是給本來就會靠右通行的慢車使用
給機車這種汽車(快車)使用的話就會出現很多bug
首先 待轉區通常都會設置在邊線延伸線外側(也就是路肩的地區)
慢車道到路肩之間 通常都不會有其他車道 有的話也是腳踏車道
(真‧慢車道)
再來如果只有快車道的地方 腳踏車等慢車更可以直接從路肩騎到
待轉區 所以慢車在大路口待轉 動線較安全而且不會有bug
但是機車不是慢車 機車原則上是要在快車道上
只是台灣的機車特例允許被使用慢車道 因此有慢車道的話這個bug並不會發生
行駛方式就是減速先騎進慢車道 再進待轉區
有bug的狀況是 如果全部都是快車道 最右邊是右轉專用道
那腳踏車還可以騎到邊線外進入待轉區 但機車呢
機車就只能騎到外側第二的直行快車道 再進待轉區 否則就是違規
除非有插藍色/綠色牌面寫「待轉機車可行駛右轉專用道」
不然原則上你只要用右轉車道進待轉區 都是違規的
這也是待轉區很大的bug 因為直覺就是右轉車道進待轉區比較安全
但這樣不行喔^^
心得:
機車應該要當快車管
考照層面 現在的白牌考試只能考綠牌 然後白牌要用紅黃牌的考試才對
行駛層面 白牌車應該要跟黃紅牌一樣 不可以走慢車道 但可以走高架
回歸速度分流跟車向分流
可以騎到超過40就是快車 不要再把快車丟到慢車道了…
至於買菜車習慣慢慢騎? 不當快車?
那幹嘛不給他騎綠牌車就好 讓他安心待轉騎慢車道啊...
※ 引述《bill840207 (洢小庭)》之銘言:
: 不是我啦 是我妹妹啦
: 他今天考到機車駕照
: 問我說 兩段式左轉 要不要打方向燈
: 我是沒在打的
: 但想想 我是要左轉 但是是要到待轉區所以打左轉燈肯定不行
: 我如果是在道路中間 不打右轉方向燈靠右然後到待轉區
: 又好像會被後面的人撞上來
: 各位30cm的會打方向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