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擅離營區10分鐘買飲料 軍備局中校犯法被

作者: Aotearoa (長白雲之鄉)   2022-09-08 20:43:29
不是啊,這營區就以前的204廠,礁溪人都叫電池廠
大門對面就一家清心福全了
近到搞不好你舉牌上面寫要點什麼
對面店員看到,做好還可以走斑馬線過來拿給你咧
幹嘛還要走兩百公尺去麻古咧,有比清心好喝嗎?
※ 引述《aa44 (享受被噓的快感)》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林佳彣
: 3.完整新聞標題:
: 擅離營區10分鐘買飲料 軍備局中校犯法被起訴
: 4.完整新聞內文:
: 一名呂姓中校服役期間,某天在宜蘭縣礁溪鄉的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2廠光旭
: 營區擔任留守幹部,結果中途跑去附近200公尺處的麻古茶坊買飲料,擅自離開崗位10分
: 鐘,涉犯陸海空軍刑法被檢方提起公訴。
: 起訴書指出,呂姓男子1996年8月入伍服志願役,2020年4月任職國防部軍備局生製中心第
: 202廠品保室副主任,並於今年2月退伍。
: 呂男經核定於去年2月20日早上8點至隔天早上8點30分,駐守生製中心第202廠光旭營區,
: 擔任留守幹部暨緊急應變組組長。
: 檢方表示,呂男負責24小時全時戒備營區整體安全、督導緊急應變組暨保全人員執行警衛
: 任務,且緊急處理營區各種突發,隨時向總值日官回報,屬於衛兵、哨兵以外其他擔任警
: 戒職務的人。
: 然而,呂男事發早上8點接職擔任當天值日官,晚間6點58分未經核准就離開營區值日官室
: 的勤務所在地,徒步前往附近的麻古茶坊買飲料,直到晚間7點8分才回營。
: 全案經憲兵指揮部宜蘭憲兵隊移送偵辦,呂男依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35條衛兵、哨兵或其
: 他擔任警戒、傳令職務之人,不到或擅離勤務所在地者,檢方提起公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592163
: 6.備註:
: 你各位阿
: 學長在這邊給你各位機會教育
: 國軍軍令如山
: 擅離職守連中校都會被法辦了
: 可見我國軍的軍紀非常嚴謹阿
: 你各位以後下部隊
: 切記此案例
: 勿再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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