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cash (show me the money !)》之銘言:
: 拜託!早期有看過廖老大直播影片的就知道,他有請一個他暱稱為“勞顧問“的律師在專門幫他河蟹這種事,員工去勞工局告的話,他就會現身去負責和解,才不會讓尿老大真的被勞工局抓到罰錢。勞工局現在出來講這個100萬罰款,只是風聲大了趕快出來演戲的吧。人家尿老大可是有請專門的人在對付勞工局呢。話說那個台中市市長到底是在幹嘛的??
: 政府永遠是企業主中心中最軟的那一塊。呵呵
律師不一定就很行,也有等級之分,也會搞錯定義被法官洗臉的
之前就有律師在幫人打通姦官司時,主張說法律上肛交不是性行為,
所以他的當事人不成立通姦罪,當場被法官叫他看看六法全書上性行為的定義
最後還是被判了通姦罪成立。(這律師把法律上定義的姦淫和性行為搞錯了)
如果是這律師告訴他可以隨便調動職務降薪不違法的話,他最好考慮要不要換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