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啊,要用就不要白嫖嘛
國中的智慧財產權都作弊過的是嗎?
人家花大錢跟林宥嘉本人買這首歌的獨佔權
你不花錢拿來用還公播
這合理嗎?
還是只要有個大義名份,就可以用人民公益的理由直接徵用?
再來
我記得華研是百分之百的私人企業吧?
所以要怎麼使用他們的東西都是人家的自由
跟政治迫害、言論自由有什麼關系?
一堆人私有領域和公有領域分不清耶
公有的東西當然要以公眾利益優先
比如國有地租用,就不能對申請者雙標或者限縮使用,因為國有財產本身就是為公眾利益而
有
但是私有財產,無論是你我手中的一塊錢或是唱片公司持有的某首歌的公播獨佔權
都是私有的,沒有義務無償供給公眾利益目的使用
更何況政治的分歧不等於公共利益
有的人覺得政府很壞,所以隨便用版權狀態處於獨佔中的智慧財產權作品改編來打政府是符
合公民不服從的公益目的,創作者和獨佔者必須體諒
但支持政府的人就覺得反政府的人說謊,所以反政府派白嫖智財物不合公眾利益,作者和獨
佔者有權向這些不付錢的使用者爭取自己該得的利益
講簡單的
人家有花錢買,而且不認可你的大義是公益,所以不願意給你免費用
而且,沒有任何直接或間接證據證明華研音樂是受政府或執政黨支持者脅迫才主張版權
所以「華研受政府威逼,才提出版權把老天鵝的反政府創作Ban掉」
目前完全是一廂情願的造謠
當然啦
我才不期待一堆智商有問題的會搞清楚公財私財的差別
至於為什麼沒有對韓國瑜相關的創作提出主張?
問華研啊,問我幹嘛?我像是華研員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