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 王宏舜
3.完整新聞標題:
狂傳LINE騷擾室友「內射到喊不要」 他活活被打死
4.完整新聞內文:
女子林雅婷不滿吳姓男室友傳LINE性騷擾「用力的往妳子宮裡內射」,找親友痛毆吳致死
,台北地方法院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她7年4月徒刑,共犯、胞弟林宜辰10年徒刑,其餘4
名共犯判刑4年到9年6月不等刑度。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
林姓夫妻原本與死者吳姓男子曾同住在新北市新店區分租套房,林雅婷與先生離異後,屋
內剩下她與吳同住。
2021年4月5日晚上11時,吳傳LINE騷擾林雅婷,上頭寫著「我想○妳林雅婷,只要能○到
妳,我此生無憾。我會○到妳喊不要的然後用力的往妳子宮裡內射」。林女向胞弟林宜辰
抱怨,林宜辰聯絡多人,聯手教訓吳。
4月6日凌晨1時,共犯劉耀升等率人前往林女住處,打開吳未上鎖的房門,將熟睡中的吳
叫醒,眾人分持凶器朝他的頭部、身體一陣亂打。吳的頭骨被打得凹陷,倒起不起。
警逮捕林雅婷等6人,依殺人罪嫌移送法辦,檢察官起訴6名殺人共犯。北院認為林女只因
受到吳傳簡訊騷擾,夥眾趁吳熟睡時持凶器將吳重毆成不治,且6人犯後誤導辦案方向,
共犯李承恩、楊廸翔、范富凱丟棄凶器、湮滅證據,被害人死亡前,遭6人以持鐵製品毆
打腳底板、反覆潑灑飲料凌虐,手段殘忍。
6人雖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不過,賠償金總額只有288萬元,北院依法判刑。案經上訴,
高院認為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而駁回。
除林雅婷、林宜辰外,犯傷害致死罪的李承恩、楊廸翔、范富凱分別處7年10月、7年2月
、9年6月刑,而犯傷害罪的劉耀升則處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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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