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黃旭磊
3.完整新聞標題:
超商女店員不爽偷拍報警 火辣少婦喊冤是幫丈夫買菸「看牌子」
4.完整新聞內文:
連鎖超商女店員不滿顧客偷拍,怒報警處理,警方查出越籍火辣少婦幫丈夫買菸「看牌子
」,要求趕快刪除手機照片避免挨告。
超商內不要拍照,避免挨告!湖內警分局今天指出,越南籍新住民黎女(30歲)本週至中
正路超商取貨,在櫃臺對著易姓(23歲)女店員拍照,結帳後,店員追出要求「店內不能
拍照」,要求刪除手機照片未獲理睬,警方獲報到場。
店員稱不熟悉外籍口音,且從未被偷拍,擔心不法,情急之下只能請求員警協助。
湖內派出所長林信宏表示,黎女慌忙稱台籍丈夫臨時交代買煙,出示line對話框「老公
,煙這包恨(很)貴的」,一包要上百元,不便宜,順手拍照回傳方便指認,沒想到被誤
認偷拍,趕緊刪照。
警方強調,國內超商門口多張貼告示,禁止客人於店內拍照、攝影,多數消費者不知規定
,呼籲指認商品前先與店員溝通,避免造成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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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060900
6.備註:
還真的沒特別注意不能拍照的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