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笑死
現在塔綠班定義的抄襲有二
第一:
假設你接了科技部計畫,結案報告寫了你的研究內容
之後你將這個研究在國際期刊發表,並且在期刊中寫你有接受科技部贊助
(期刊都要有這種disclosure)
這個叫做抄襲科技部的智慧財產權XDDD
那好,台灣的教授每個都抄襲,通通撤職
而且台灣把架上國際期刊的每篇文章都撤回來
反正你不管資金來自哪裏總會有結案報告嘛 總會有抄襲
第二:
假設你拿了你的部分研究成果
投去國際研討會的poster或口頭報告
回來後將更完整的研究成果投到國際期刊
這樣也是抄襲
酷耶,那這些學會的國際研討會要倒閉啦
投了研討會就不能投期刊了
(這些傻子到底知不知道有些期刊投稿還會問你這篇文章投過什麼研討會?)
國際研討會就是正式論文發表前的預告會那種概念(預告片?)
(其實只是為了出國玩?XD)
圖文跟後來的論文一模一樣有啥好奇怪的
不過倒是之前抄襲自己名字完全都沒在上面的論文
這個不叫抄襲XDDDDD
(抄襲超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