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警在宿舍養30隻甲蟲還讓雞母蟲亂爬 被檢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2022-09-22 0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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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警在宿舍養30隻甲蟲還讓雞母蟲亂爬 被檢舉退宿竟告7人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犯罪嫌疑確實不足,駁回吳的聲請確定。(資料照)
2022/09/21 14:48
台北市吳姓警員2年前住在警政署臨沂街職務宿舍時,在宿舍高規格飼養30多隻甲蟲,冷
氣全天候運轉,添購專用的溫控冰箱,造成電費倍增,還讓雞母蟲到處亂爬,2名室友勸
說皆無效,循警政信箱向署長陳情,警方開會決議將吳員退宿,吳員卻一口氣狀告室友、
宿舍幹事、督察、後勤科長等7位官警涉妨害名譽、秘密等罪;檢方不起訴確定後,吳員
不死心,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台北地院法官認為犯罪嫌疑確實不足,駁回聲請確定。
判決指出,吳員自2020年5月起,在配住的職務宿舍飼養甲蟲,影響室友與宿舍的居住生
活品質,造成室友生活困擾,還有衛生疑慮,且他連出門上班時都要開冷氣,專用冰箱也
耗電甚大,導致宿舍用電過度,電費翻倍有餘,蔡、王2名室友與他溝通未成,同年7月向
宿舍管理組長反映,組長勸說也無效,2室友自行拍照、錄影錄音,同年11月投書至警政
署長信箱陳情。
警政署前年11月25日由後勤科長主持職務宿舍借用人宿舍管理會議,討論甲蟲事件,2名
室友當場提出影音證據,講述吳員養蟲的情況,以及對生活造成的困擾,會議最終認定吳
員違反宿舍生活公約,決議讓吳員遷出職務宿舍。
吳員慘遭退宿後,認為寄給他的包裹遭偷拆,房間內遭偷拍,狀告2名室友、宿舍江姓總
幹事、參與會議的黃姓督察、後勤組林姓科長、楊姓警務正、法制室吳姓警務正等7人,
罪名包括加重誹謗、強制、妨害書信秘密、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等罪。
2室友答辯,他們並未打開包裹、也沒有竊錄,是吳員自己拆完後就放在公共區域,以致
包裹內的雞母蟲到處亂爬;宿舍生活公約規定不能養寵物,當然包括甲蟲,他們在公共區
域拍照蒐證,並錄下溝通時的錄音對話,以利向後勤組反映處理,但吳仍不聽勸誡,才上
署長信箱留言板投訴;同舍3人口頭約定電費由3人均分,並未要求吳員負擔一半電費。
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吳員是因違反宿舍規定才被取消住宿資格,陳情信的對象是署長
,並非公開信件,且查無室友和總幹事偷拆信、竊錄的證據,犯罪嫌疑不足,去年6月將7
人全部處分不起訴。吳員提再議也被高檢署駁回,吳再向北院聲請交付審判。
北院合議庭認為,檢方做出的不起訴、駁回再議等處分,是基於事實調查程序及相關證據
後的評價、認定,均無違法,也未違背經驗、論理、證據等法則,且已詳述未構成犯罪的
理由,吳員的指摘無據且顯有違誤,因此駁回吳的聲請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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