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歐素美
3.完整新聞標題:
鎮瀾宮「金媽祖」270公斤?檢方認證非純金 顏清標:經得起考驗
4.完整新聞內文:
大甲鎮瀾宮多年前將信眾還願答謝的金牌大大小小逾上百萬面,鎔鑄雕刻成一尊高4.2尺
,逾270公斤重的「金媽祖」,安置在地下室的媽祖博物館,成為鎮廟之寶,但民眾於去
年底向台中地署檢舉「金媽祖」非純金,鎮瀾宮事長顏清標涉及詐欺等罪嫌,最近地檢署
偵查終結,因已逾10年追訴期而不起訴,但也證實「金媽祖」非純金打造,內部為銅體;
顏清標對此強調,「金媽祖」是純金打造,絕對經得起考驗。
地檢署的偵查內容指出,民眾檢舉鎮瀾宮對外宣稱「金媽祖」是以1.2億元打造,但「金
媽祖」並非純金,使用的黃金也未達270公斤,剩餘黃金不知去向,也僅支付廠商2000多
萬元,質疑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涉及詐欺取財、侵占及背信等罪嫌。
經地檢署調查,鎮瀾宮委託柯建華打造「金媽祖」,並找來模具協力廠商施景文等協助,
地檢署傳喚證人蔡達雄、柯建華、施景文及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等,施景文證實「金媽
祖」內為實心銅製,是由其委託不詳的莊姓友人製作,再由柯建華使用鎮瀾宮提供信徒捐
贈約270公斤的金牌等黃金熔鑄而成「金媽祖」的金身。
柯建華向檢方供稱,其承作「金媽祖」所得報酬僅300多萬元,並非檢舉人所稱2000多萬
元,因「金媽祖」詳細製造日期不確定,檢方透過媒體報導推估,「金媽祖」於民國94年
元宵節首次對外展覽,製作完成日期應於91到94年期間,但查證鎮瀾宮那幾年支出總額,
並無法證明「金媽祖」支出費用是在什麼科目下支出,鎮瀾宮也未提供董事會決議等相關
記錄或契約,無法對被告有不利的認定,加上詐欺取財罪、侵占罪及背信罪,刑法為5年
以下,追訴期為10年,民眾檢舉已超過追訴時效,不得再追訴。
顏清標今天回應指出,這是有心人故意惡意檢舉,當初「金媽祖」是以276公斤的黃金打
造,由於當時信眾捐贈的金牌不足,廟方還斥資3000多萬購買黃金打造,說「金媽祖」非
純金是污辱所有信徒,強調「金媽祖」是純金打造,「神明前難道可以做假嗎?」絕對經
得起考驗。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069006
6.備註:
證詞當事實 檢察官有實際確定內部材質嗎
逾追訴期就是不起訴 還把當事人叫來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