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可以大膽用槍了!《警械使用條例》三讀

作者: Burney000000 (小魯的天空)   2022-09-30 17:16:30
※ 引述 《samok》 之銘言:
: 可以大膽用槍了!《警械使用條例》三讀 遇4狀況就直接開槍
: 嫌疑人或行為人有「以致命性武器、危險物品或交通工具等攻擊、傷害、挾持、脅迫警察
: 人員或他人時」、「有事實足認持有致命性武器或危險物品意圖攻擊警察人員或他人時」
: 、「意圖奪取警察人員配槍或其他可能致人傷亡之裝備時」、「其他危害警察人員或他人
: 生命或身體,情況急迫時」等4種狀況,可以使用槍械逕行射擊。此外,未來發生生命受
: 到威脅的狀況,且在執行勤務時無法有效使用警械,也可以使用其他足以達成目的的物品
: 充作警械。
該怎麼說
修法邏輯真的是讓人無法理解
之前警察被殺本質上是沒先開槍的問題嗎?
來看看警察被殺後做了哪些舉動
1.為了樁腳選票不去修正外役監的漏洞
2.不去冒生命危險抓黑槍,反而惡搞合法無法改造的玩具槍來裝忙
現在雖然保證了警察開槍的權力
但看近幾年黑道在警察囂張跋扈的樣子
槍口真的是對準罪犯的嗎?
不知怎的對未來感到瑟瑟發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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