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叫派出所長「菜鳥」 2萬5千元飛了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2-10-01 09:21:54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陳賢義
3.完整新聞標題:
叫派出所長「菜鳥」 2萬5千元飛了
4.完整新聞內文:
台東54歲張姓男子因被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被派出所通知領取通知單,心有
不甘的前往,簽名時脫口而出辱罵年輕所長「菜鳥」,所長覺得職責及自尊心受辱提告,
台東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依侮辱公務員罪,處張男拘役25天,如易科罰金以每日千元折算
,2個字2萬5千元就飛了。
被通知到所領取違反通知單,張男「面臭臭」入內,黃姓所長順手當面交予簽名,未料卻
遭辱罵「菜鳥」,告誡後提告。張男到庭辯稱,所謂的菜鳥是說所長很年輕,不是要侮辱
他的意思,如果被認為這樣有侮辱公務人員他就承認,他有說這些話,但沒有侮辱的意思

法官認為張、黃2人應不相識,當下情境單純是員警為執行公務而進行相關行政程序,並
無嬉鬧之情,衡情也無以菜鳥等語開玩笑的可能。其次,稱某人年輕,一般人通常不會使
用該帶有蔑視、貶低、嘲笑意味的言語,只須直白的稱對方年輕、年少、年輕人、少年人
等即足,並無以「菜鳥」形容的必要,況沮張男已54歲,智識正常,有一定社會經驗,應
了解菜鳥的意義及判斷用語的適當使用時機,明顯推諉卸責。
法官酌量張男未能體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乃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應予尊重,於公
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影響社會秩序及公權力的執行,蔑視公務員的執法尊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075448
6.備註:
戲稱剛進入一個新環境而對諸事不熟的人。
如:「他十分照顧新進的菜鳥,廣受大家敬重。」也稱為「呆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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