層級不一樣,
公投是法律位階,
而這次是修憲,是憲法位階為最高層級。
為何要反對公投綁大選,
不就因為公投之亂而改的,
一次提交十個公投案,兩黨都有提,
造成開票當天的大混亂。
當然這在技術面是可以克服的。
去年的公投結果,證明反對公投綁大選是錯誤的,
因為沒有一個通過門坎,也就是會有投票率不足的問題。
最好的辦法,還是得綁大選選,但得提高連署門坎,
還有議案件數的上限,最多二件,可由連署有效數來取決。
公投是直接民權,是對付執政黨的最佳武器,
尤其是一黨獨罷的政府。
問題就出在,換黨執政,每一任政府都會把公投視為洪水猛獸,
都會杯葛公投案,所以我支持政黨輪替。
但如果輪到國民黨,相信國民黨也不會支持直接民權的公投。
倒時候只是民進黨與國民黨角色互換,根本唱雙簧。
唯一可行的就是民眾黨執政,這時,直接民權就不會有人反對,
國、民兩黨都會支持,甚至執政的民眾黨也會支持(因為少數執政的關係)。
厭惡藍綠惡鬥,唯一支持第三勢力民眾黨。
※ 引述《cksxxb123 (maxwell)》之銘言:
: 如題
: 去年四個不同意有一項是反公投綁大選
: 然後今年年底大選要綁18歲公民權公投
: 那去年是在不同意三小?
: 有沒有八卦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