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林孟潔
3.完整新聞標題:
「耽誤我62至65歲珍貴年華!」 婦告前男友旅館性侵求償百萬
4.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六旬婦人和男友分手後,指控男友耽誤她「珍貴的年華」,並在旅館性侵後拋棄她,
導致她日日哭泣、生不如死,提告要求男友賠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判她敗訴,可上
訴。
婦人2018年經朋友介紹和男友相識、相戀,未料有人向男友謊稱她不忠、背叛,而男友沒
有查明就在去年拋棄她,「耽誤我62至65歲珍貴的年華」。
另男友更哄騙她到台北市某飯店性侵,之後隨即拋棄她離開,她日日哭泣、生不如死,寫
了9封信想要挽回,但電話、網路都被男友封鎖,她是一名孤苦無依的老婦人,男友卻泯
滅人性、喪心病狂、恩斷情絕,害她時常想自盡,請求男友賠償100萬元,不容許男友再
踐踏傷害弱勢女人。
男友喊冤和婦人交往後,他多次金錢協助婦人度過難關,但女方卻經由交友中心認識其他
新男友,兩人只好變成普通朋友。兩人雖然有去台北某家飯店,但是你情我願,且當天他
不舉沒有和婦人發生性行為,認為女方請求無理由。
法院認為女方雖稱遭男友性侵,卻沒有驗傷診斷書佐證,且依據雙方對話紀錄,也無法認
定男友哄騙婦人到旅館性侵,另也看不出男友有玩弄婦人感情、狠心拋棄等,判女方敗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660450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