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休假遇病患休克!醫師國道飆時速161趕救

作者: minigg (miniGG)   2022-10-09 16:39:47
這個情況我遇過幾次
我只能說是恐龍的傲慢,台灣人還不譴責
以後真的遇到死好
我在總院待產的孕婦臨時生產
但是我在分院看診
常常塞在國一或國三
不然就是塞在環東
以後我趕不到現場
孕婦或者小孩出什麼事,就只好說恐龍不允許這樣叫避免緊急危難
至於叫警察開道什麼的
別傻了 下班時間的雙北
就什麼車來開道都沒用的
人都要死了,主治醫師奮不顧身去救
恐龍還要靠夭
喔 對了..
我還有個朋友常常要趕去桃竹苗開中風的
我應該會勸他不要這樣了
人死了,去問恐龍啊?!
※ 引述《kevin19528 (kk19528)》之銘言:
: 結論就是這樣判完全沒問題啦
: 否則有了這個先例之後大家都拿出來引用
: 你說醫師要救人 人命重要
: 那我今天趕著上班沒趕到就會被辭退
: 少了這份薪水我就活不下去會去自殺
: 或是繳不出欠債會被黑道追殺
: 這種情況下也關係到人命那我也可以超速嗎
: 有問題的是為什麼只有那一位醫生能處理?
: 之後國門開放了如果真的好死不死醫生在國外
: 也要等他坐飛機回來嗎
: ※ 引述《stevenchiang (RF)》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ETTODAY
: : 2.記者署名:
: :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休假遇病患休克!醫師國道飆時速161趕救人 收罰單吊照半年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一名宋姓醫師在休假返鄉期間,接獲其任職醫院通知有病人休克,他自行開車上國道趕
: 回
: : 醫院,但是一路超速、被測速儀測得時速高達161公里,遭交通事件裁決所依法裁處吊
: 扣
: : 汽車牌照6個月,他不服提出行政訴訟,表示他是因趕著救人才不得已,請求撤銷處分
: ,
: : 但法院審後認為宋男這樣飆車超速若是不慎發生事故,所生危害將會更嚴重,判決駁回
: 。
: : 根據判決,宋姓醫師在北部某醫院任職,他在今年6月19日返鄉休假期間,接到醫院通
: 知
: : 說有病患休克、情況危急,他馬上開著自己的車北上趕回醫院,在國道1號北向117.7公
: 里
: : 處,被測速儀測得時速161公里,被認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開
: 單
: : 舉發外,又依法裁處宋男吊扣牌照6個月。
: : 宋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主張,他會違規是出自於休假期間遇病人休克、急著趕回醫院
: 處
: : 理,且因為事情發生在凌晨,也無大眾交通工具可使用,內心焦慮下才沒顧慮速限,他
: 表
: : 示願意繳納罰鍰及道路安全講習,請求撤銷吊照處分。
: :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宋男在速限100公里的地方超速61公里,可能使得反應不及、心
: 理
: : 緊張,稍有不慎就可能發生嚴重事故,所造成的傷亡及損害更是難以估計,雖然他表示
: 為
: : 了回去救病患、但需要符合緊急避難之比例原則,客觀上出於不得已、但並非唯一且必
: 要
: : 的方法,因此駁回宋男之訴,仍可上訴。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009/2354790.htm
: : 6.備註: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一項:
: :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
: ,
: : 當場禁止其駕駛: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
: : 同條第四項前段:
: : 「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或前項行為者,並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
: : 鄉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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