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基市府雇員洩露聯合稽查消息124次 「有

作者: zaichu (小蕎)   2022-10-10 10:14:06
基市府雇員洩露聯合稽查消息124次「有悔意」判緩刑
2022-10-10 09:54 聯合報/記者邱瑞杰/基隆即時報導
基隆市政府產業發展處工商管理科張姓約雇人員,透露124次聯合稽查消息,讓電子遊戲
場及按摩業者事先準備,免受裁罰。基隆地院審結,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瀆
職罪,判張女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可易科罰金。法官並以她無前科,有悔意,宣告緩刑4
年。
同案5名被告中,黃姓男子判刑4月,緩刑2年。張姓、沈姓男子判刑各3月,緩刑2年。馮
姓電子遊戲場負責人判刑2月,緩刑2年。王姓男子判刑2月,緩刑2年。如易科罰金,均以
1千元折算1日,
判決指出,基市府組成聯合稽查小組,由産發處工商科負責稽查具體時間、對象、場所排
定作業,張女負責工商業稽查及行政罰鍰等事務。稽查違反法令業者,由主管機關依法裁
處。
張女從2019年1月到2020年11間,事先聯合稽查資訊給馮女、黃男、張男、沈男和王男共
123次;檢方另查出張女在此之前某日,透過稽查訊息給黃男,黃再以LINE將訊息洩漏給
馮女。
法院指出,基市府維護公共安全聯合稽查作業要點規定,「為落實查核成效,行前應予保
密」,公務員服務法也規定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義務。張女等人明知聯合稽查
相關消息,均屬不得洩漏秘密,仍相互通報,犯行明確。
電子遊戲場或按摩店業者得知稽查消息後事先準備,避免因違反菸害防制法、建築法、建
築法、商業登記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廢棄物清理法、社會秩
序維護法、消防法等法令遭裁罰。
法官認為,張女身為公務人員,竟僅因個人私誼,將應保密資訊洩漏給黃男等5人,有損
公務員形象。黃男等5人又洩漏資訊,讓他人得以預先規避稽查而逃避處罰,應加以責難

法官考量6名被告在審理時坦承犯行,兼衡素行和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所生危害等情
狀,分別處刑,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以資懲儆。6名被告中除沈男曾因賭博被判刑4月
,1992年間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另5人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宣告,宣告緩刑

法官另命6名被告提供義務勞務,張女200小時,黃男60小時,張男和沈男各50小時,王男
和馮女各40小時,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67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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