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確診婦不配合疫調受罰30萬? 高市府遭法

作者: youhow0418 (ㄈ87b3)   2022-10-21 13:15:17
確診婦不配合疫調受罰30萬? 高市府遭法官打臉判還錢
聯合報 記者林保光
新冠疫情去年擴散期間,江姓婦人和丈夫、女兒都確診,高雄市衛生局疫調時,認為江婦
採「擠牙膏式」回應是隱匿足跡,裁罰她30萬元,江婦指控疫調人員多又雜又不通情理,
打官司要求要回罰款。高雄地方法院認為市府沒給陳述機會,判決市府還錢。全案可上訴

江姓婦人因丈夫去年6月3日驗出新冠病毒陽性反應,她與女兒經高雄市衛生局安排,到高
雄長庚醫院也快篩出陽性反應,她進負壓隔離病房治療。
衛生局疫調時,發覺江婦曾在去年5月中旬,帶小孩到醫院就診,10天後丈夫的外婆到家
裡作客、5月下旬有3天曾外出,後來又到另家醫院就診,6月1日又有外出購物等足跡,認
為她隱匿足跡、規避疫調、妨礙防疫工作,6月10日對她裁罰30萬元。
江婦認為當時又累又慌,疫調人員又多、又雜、又不通情理,自己已盡可能交代已知的事
,但衛生局沒給她陳述的機會,就說她受疫調時便採「擠牙膏式」表達,就是隱匿足跡,
她不服遭裁罰,提起訴願,但去年10月高雄市政府仍駁回訴願,她才提起行政訴訟。
高雄市衛生局認為防疫視同作戰,稍有不慎或延遲,一失足成千古恨,考量全體市民安危
才「廣角度衡酌」她不配合疫調造成社會大眾生命、身體、財產及民心動盪,裁處30萬元
於法有據。
法官認為,行政機關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權利,應給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但衛生局
沒給江婦陳述機會就裁罰,程序有瑕疵,加上法官查錄音及社群對話內容,發現去年衛生
局在2天內至少曾有3名疫調人員調查江婦足跡,江婦在調查過程中大至都能配合,沒刻意
隱匿、虛構、湮滅足跡,判決衛生局須還回公法上不當得利。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70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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