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辦法說
就是你選舉 給超過價值39元
然後還當你沒有賄選的嫌疑?
像是假設打了好幾針 無效的疫苗
然後給打無效疫苗的營養金
這樣好像不是賄選
或是隨便找人把價值超過39元的週刊
直接送給別人
好像也不是賄選
或是今年加碼獎金之類的
像是今年加碼重羊敬老金
或是多發老人補助金
這樣也不是賄選
或是在路上掉了一筆錢
被別人撿走
也沒去報案遺失或是失竊 這樣好像也不算賄選
還有什麼手法可以給錢又不會被當成賄選
當年看魯冰花
選舉要選送西裝的候選人
民主成為請客吃飯的人請買賣
現在好像沒有改變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