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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壹蘋新聞網
2.記者署名: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為了一個新秘便當「新娘不爽喊解約」! 律師嘆:就一個沒啥法律常識的大小姐
4.完整新聞內文: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新秘討午餐便當,卻引來新娘子不滿,喊要退款解約,
卻讓律師搖頭「這看了就是一個沒什麼法律常識的大小姐啊!」
粉絲團《巴毛律師混酥團》下午在臉書分享她看到一個新秘糾紛案例,寫道
「這幾天在網路上看到一件新娘與新秘的退款糾紛,但糾紛的起源,就只是新娘
不肯提供新秘午餐便當,新秘說一般來說餐點都是業主提供,新娘就不爽了。
說他覺得這樣很糟糕 ,認為新秘強迫他請客,然後就說要退款 。」
巴毛律師說「這看了就是一個沒什麼法律常識的大小姐啊!第一,消保法規定
七天內可以退貨,那是要是郵購、訪問買賣、網路消費才可以退。我真的不知道
要怎樣郵購新秘...而且退款糾紛到底事要報三小警啦?警察局照片是不是網路上
抓的啊,連民事刑事都分不清楚還嗆嗆叫這麼大聲!通常婚宴會館或是飯店都會
問要不要幫攝影班或是新秘準備便當,就算沒有 ,用foodpanda叫一個便當是能
多少錢?為了這一點點錢在那邊鬧...」
(圖)
近來一起新秘和新娘的合約糾紛,讓律師搖頭直嘆認為新娘不夠有法律常識。引自粉絲團
《巴毛律師混酥團》
(圖)
律師分享對話。引自粉絲團《巴毛律師混酥團》
(圖)
律師看完始末後,認為新娘提出的理由根本不合理。引自粉絲團《巴毛律師混酥團》
律師表示,不肯請新秘吃飯,根本不可能構成可以解除契約事由。且根據民法249條
規定,訂金退還,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因本事見而起的糾紛,看起來「這樣狀況下
應該算是可歸責復訂金當事人的事由導致契約不能履行,所以新秘根本不用返還定金。」
律師更透露,「這位新娘現在還因為在爆料造謠誹謗新秘要被告了,結個婚結到要被
告還真是少見....!」
(圖)
律師分享她的法律見解。引自粉絲團《巴毛律師混酥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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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21021/B8DE2BB087AE9F5D0DFD45CFFCCBE2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