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電梯見愛女被鄰居推擠 大罵打人判拘役30天還要賠錢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鄭姓男子前年搭乘電梯,鄰居傅女對鄭的女兒擋住入口略有微詞,雙方發生口角,
不滿傅女疑有推擠女兒動作,氣得辱罵「三字經」,動手毆打傅女,還阻止她搭電梯離開
。法院審結,判他拘役30天,賠償傅女5萬元,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鄭姓男子與傅姓女子是大樓鄰居,鄭在前年10月7日上午10時許,帶著妻子、
年幼女兒要搭電梯,當時傅女要從電梯內出來,不過鄭女兒擋到出入口,傅女向鄭抱怨,
鄭帶女兒進入電梯後,雙方持續口角,鄭氣得步出電梯與傅女理論。
未料電梯突然關門往一樓,鄭擔心女兒獨留電梯有危險,趕緊從7樓走樓梯衝到1樓,但電
梯到一樓後,又回升到7樓,鄭只好又從1樓爬回7樓,當時人在7樓的鄭妻,趕緊將女兒抱
出,期間持續與傅女口角。
鄭男回到7樓後,發現傅女疑有推擠女兒的動作,氣得怒罵三字經,咆哮「你為什麼要打
小孩」、「擋住你不行喔」,除阻止傅女離開外,還動手毆打,造成傅女左肩有挫傷。
傅女氣得提告,民事部分求償100萬元,經法院審理後,認定鄭男犯行明確,刑事部分認
定涉傷害、公然侮辱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
另外民事部分,台中高分院審酌,雖然傅女請求未來10年的精神科就醫費用,不過沒有證
據顯示有持續回診必要,駁回傅女訴請,判賠5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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