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兒買屋69歲父交纏女房仲 她雜貨店內嬌喊

作者: ha3810996 (微八嘎囧)   2022-10-26 09:04:56
兒買屋69歲父交纏女房仲 她雜貨店內嬌喊「來這有得吃」
中時新聞網 李啟箖
新竹1鄭姓女子與范姓老公因替兒子新婚買房,而認識張姓女房仲,豈料,張女與老公2人
越走越近從客戶變情人,她還發現張女與老公間有大量金錢往來,並從開設的雜貨店發現
老公竟與張女在收銀機前互相柔胸、摸下體,過程中張女還呼喊「來這裡有吃又有拿」,
2人還上摩鐵床戰多次,一氣之下將張女告上法院求償60萬元,法官判張女須賠償40萬元
,可上訴。
依據判決書記載,鄭姓女子與配偶69歲范姓男子結婚逾40年,家裡開設雜貨店並育有1子
,100年因兒子新婚要買房,全家結識53歲張姓女房仲,豈料,張女和老公萌生情愫,從
客戶變成老公的情人,107年間,張女發現老公存款日漸變少,才意外發現老公與張女間
有大量金錢往來,張女甚至常來家中找老公搓合業務,對此,她有些疑惑看了雜貨店的監
視器。
去年11月間,鄭女從雜貨店監視器畫面無意間發現,張女竟在收銀機前與老公擁吻、親吻
,甚至還互柔胸、摸下體,過程中還忘情喊「補了半個月的貨」、「來這裡有吃又有拿」
、「每次的刺激都不同」,因此她忍無可忍向張女攤牌,一氣之下將張女告上法院,請求
60萬損害賠償。
對此,張女坦承有和范男到摩鐵開房間,發生2次性行為,但她則表示已和鄭女以10萬元
和解,但是對方嫌不夠,但她釋出善意表示因為自己的工作室沒有薪水的,只能在補10萬
元,但是當下雙方並沒有留下和解書。
新竹地院審理後,張女侵權行為明確,但考量范男家中經營雜貨店,年紀已近70歲,而張
女53歲從事仲介業,領有成交業績獎金,有相當的工作經驗與收入能力,法官判定張女須
賠償40萬元,可上訴。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1025005108-260402
護國群山你敢嘴?
女房仲年過50還這麼能幹,
房地產果真是經濟火車頭~
火車過山洞,一洞接一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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