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黃佳琳
3.完整新聞標題:
男友揪吃麵她要吃豆花 下一秒被爆打成豬頭
4.完整新聞內文:
鄭姓男子半夜揪洪姓女友去夜市吃宵夜,鄭男提議吃麵,洪女想吃隔壁攤的豆花,鄭不爽被
洪女打槍,竟直接拿路旁三角錐把洪女打成豬頭,法官依傷害罪判鄭男徒刑5月,得易科罰
金。
判決指出,今年7月25日凌晨1點多,鄭姓男子帶著洪姓女友到前鎮區鎮華街吃宵夜,鄭走進
一家麵攤提議吃麵,洪女不想吃麵,跟男友說想去隔壁攤買豆花,結果竟惹來鄭男不爽,直
接拿起路旁交通三角錐朝洪女頭部、身上猛砸,鄭砸的不過癮,再隨手 拿起路旁水泥塊,
正準備打下去時,幸路邊民眾見狀上前勸阻,洪女才沒被水泥塊砸中。
警方獲報到場後將頭、身體受傷的洪女送醫,洪女說自己日前曾被鄭男持膠帶纏繞嘴巴,還
用菜刀抵住頸部出言恫嚇,當時法院有核發保護令,但她選擇原諒對方,沒想到鄭男脾氣未
改,這次她不再原諒,堅決告到底。
高雄地院審理時,鄭男坦承犯行,法官查出他除了曾對洪女家暴外,也曾在2018年間拿水果
刀、鐵鎚等物品攻擊並出言恫嚇前妻,當時還被判刑8月,這次他又犯下毆打女友的犯行,
雖然法官認定他沒有收到保護令,不涉及家暴法,但仍依傷害罪判他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
,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101888
6.備註:
https://i.imgur.com/1s5Dla4.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