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男輕生害房屋成凶宅 友人、胞姊判賠189萬

作者: makinoyui (大商共主・仙劍哥)   2022-10-28 11:59:52
可以這樣轉嫁哦?!
都成年了
一人做事一人當
為啥要跟家屬求償
到時候把人逼急了
再跑到提告者的其他租屋處
「如法炮製」
豈非得不償失?!
※ 引述《akway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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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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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完整新聞標題:
: 男輕生害房屋成凶宅 友人、胞姊判賠189萬元
: 4.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吳姓女子把房屋出租給李姓男子,後來發現對方未正常繳納

: 租,亦拖欠水電費,上門查看未獲回應,但有聞到屋內傳出陣陣惡臭,誤以為未妥善清

: 食物,之後才接獲警方通知李男朋友俞男竟在屋內輕生,害房屋成為凶宅,氣憤向李男

: 俞男的胞姊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李男須賠償189萬元,或俞女在繼承遺產範圍內

: 償189萬元,可上訴。
: 吳女提訴指出,她與李男的租期從前年3月至去年3月止,每月租金20000元,但從前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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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起,對方未依約於每月10日前正常繳納房租,亦拖欠水電費,直至台電通知要斷電,

: 才上門查看未獲回應,但聞到屋內傳出陣陣惡臭,誤以為是對方未妥善清理食物。
: 吳女指出,後來她接獲警方通知李男朋友俞男竟在屋內輕生,她認為李男違反租約把房

: 轉租或出借給俞男使用,俞男輕生數日後才被發覺,屍臭味瀰漫屋內各處、屍水滲入地

: ,房屋成為凶宅、價值減損,因此向李男及俞男的繼承人即他的胞姊求償258萬餘元。
: 對此,李男並未出庭亦未提出書狀陳述,俞女則主張,弟弟死亡後並未留下任何遺產可

: 繼承。
: 法官則認為,俞男當時已23歲,輕生時留有遺書,一一向家人留言、交代後事,可見他

: 時具有識別能力,可以預見房屋將成為凶宅,房屋交易價值大幅減損,判決李男賠償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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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元,或俞女在繼承範圍內賠償189萬元,可上訴。
: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

: 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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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104209
: 6.備註:
: 親友賠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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