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niori (偉恩咖肥)》之銘言:
: 如題
: 台北大巨蛋
: 弊案宣判
: 有判十年九年的
: 貪污圖利的
: 那麼很顯然的
: 台北大巨蛋
: 確實是弊案
: 沒錯吧!
:
台北市政府1995年開始規劃在松山菸廠原址興建大巨蛋,2006年與遠雄簽約,規劃引發外
界質疑,台北市長柯文哲成立廉委會追查,檢方傳喚近300人訊問釐清,當時主持議約的
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在營運資產、地上權、違約金、權利金都疑似開小門,圖利遠雄
30億餘元,檢方依圖利罪將李述德起訴
李述德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9D%8E%E8%BF%B0%E5%BE%B7
中華民國中華民國財政部第28任部長
2008年5月20日-2012年2月6日
總統 馬英九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局長
1998年12月25日-2006年4月2日
行政長官 馬英九
1.違法議約部分─李述德放寬遠雄在大巨蛋營運資產及地上權變更0條件,另外違約金也由
每日10萬、懲罰性違約金千分之30,放寬為2次未改善才開罰,並減少罰款為每日5萬元、
千分之10為上限。同一缺失違約金上限更由900萬降至300萬。
2.大巨蛋權利金圖利30億元─2003年大巨蛋公告申請須知明訂權利金為「申請人按營業收
入百分比計收」。 前10次議約會議雙方都共識要付權利金,但在2004年9月20日趙藤雄帶
著親信拜會馬英九密會30分鐘,3天後,2004年9月23日李述德在第十一次議約會議錄音檔
稱,「我們這條就照9月20日的協商結論……因這是重大議題,所以特別由遠雄董事長跟
市長親自見面,做一些溝通後大家有共識」、「府裡高層認為乾脆這部分(指權利金)就
不提」,李述德免除大巨蛋權利金,涉嫌圖利遠雄至少30億元。
※這點由柯文哲委託黃珊珊協議後已取得北市府對於大巨蛋經營的權利金
https://tinyurl.com/34y2636k
3.北檢調查,李述德在議約會議中,經北市府法規會人員及委任顧問公司人員多次反對,
並提醒該約款變更恐違法造成招標不公平競爭,但李述德仍堅持採用遠雄巨蛋聯盟的主張
,使台北市政府對地上權及營運資產的控管機制門戶洞開。
當李述德被約談到案時,則自認虛構捏造市府高層己與遠雄會,並做成不收取營運權利金
的部分,還說當天他講話比較誇大,辯稱那是談判的方式。
李述德財政部部長任內還主導大巨蛋弊案兆豐金銀行團聯貸案找前長官王榮周主政.
檢方認為,李述德不僅不提高違約金門檻,還降低金額,使遠雄每次違約時能減免支付
600萬元違約金,北市府因而淪為紙老虎,無法有效監督及要求大巨蛋的施工及營運品質
。
檢方也認為,馬英九市長任內共簽署23份大巨蛋公文,且大巨蛋甄審委員共17人,馬排除
幕僚提報的委員建議名單,自行欽點3名委員,一度質疑李一肩扛起的辯詞有所保留,後
續將調查馬是否為議約案幕後影武者。
全案經8個月持續調查後,北檢認為依目前所掌握的事證,尚難推斷馬英九涉及圖利,所
以將馬英九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