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nglee (~一事無成千古恨~)
2022-11-02 11:01:57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東森新聞雲
2.記者署名:
游宗樺、莊智勝
3.完整新聞標題:
凱燕富商超狂酒駕紀錄曝!喝啤酒撞大客車、吃米酒薑母鴨上路被逮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1日晚間傳出酒駕死亡車禍,52歲的向姓男子酒後駕駛保時捷
凱燕休旅車,撞死穿越分隔島的美國聯合航空空少。據了解,相貌斯文帥氣的向男頗具背
景,是4間公司的負責人,可惡的是,過去向男在103年、107年都曾因酒駕被逮,但仍然
罰不怕,如今第三度酒駕還奪走一條人命,釀成無法挽回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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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男酒後駕駛保時捷凱燕休旅車,撞死違規穿越馬路的空少。(圖/記者游宗樺翻攝,
下同)
初步了解,酒駕肇事的向男是一名富商,是4間公司負責人,事業涉足美容美體、室內裝
潢、投資有價證券、不動產開發;1日晚間向男在大安區某餐廳餐敘,席間喝了數杯紅酒
,結束後駕駛凱燕休旅車準備返回住處,不料竟意外撞死空少,經測後酒測值達0.58mg/L
,明顯超標。
事實上,這並非向男第一次酒駕,過去103年、107年向男就有2次公共危險紀錄。台北地
院判決書指出,向男103年12月下午在三重朋友住處飲用啤酒,同日晚間7時許仍駕駛自小
客上路,與另輛營業大客車發生碰撞,酒測值達0.71mg/L,當時向男就被依公共危險罪判
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事隔近4年,向男仍是學不乖,107年11月21日凌晨0時許,向男在吉林路一處薑母鴨店內
用餐,飲用摻有米酒的薑母鴨湯後,駕駛自小客上路,於凌晨4時37分許在大安區基隆路
與長興街口遭警方攔查,呼氣酒測值達0.38mg/L,再次因酒駕被逮,後依公共危險罪,累
犯,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根據《刑法》第185-3條、第二項規定,酒駕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次向男第三度酒駕,還意外撞死穿越馬路的空少,後續面臨的刑責,恐怕不只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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