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拍她跟男友激戰 翻臉告2男性侵!他喊冤:還叫我吃威而鋼
ETTOD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名女子指控廖姓前男友和當時男友吳男聯手性侵她,還強拍她的裸照與性愛影片,
檢方認為罪證不足,將2男不起訴,女方改向台北地院聲請交付審判,自稱害怕挨揍與不
雅影像外流而被迫配合性交,但法官查明女方事後仍持續跟廖男打情罵俏,拖延7個月才
提告且沒驗傷保留任何跡證,相當不合理,因此駁回女方聲請確定。
本案女方與廖男從前年(2020年)10月交往到去年(2021年)3月,分手後另跟吳男成為
情侶。她提告指稱,去年8月初,她和廖、吳2人相約下午到西門町1家旅館開房,由廖男
指導吳男為她拍照,卻變調成2男聯手性侵她,從下午4點多淫辱到隔天凌晨3點多才放她
走,還強拍她的裸照與性愛影片。
2男喊冤明明是合意性交,更沒同時跟女方做愛,當時所拍照片可見女方對著鏡頭笑、毫
無不悅或受強迫情形,檢方調查認為欠缺足夠證據,將2男不起訴處分,女方聲請再議,
也被高檢署駁回而確定。
女方不服,日前改聲請再審主張她不是每張照片都看著鏡頭,表情「也不是非常樂意」,
因她當時害怕被2男揍,加上2男揚言把不雅影像PO網外流,她才被迫配合性交與拍照,事
後不敢立刻驗傷報案,女方自稱患有憂鬱症,遭性侵後情緒更不穩,不能苛責她處理本案
有些不合常理的舉動。
但是法官查明,女方事前一直央求廖男教吳男怎樣拍照,還重提往事承認跟廖男交往期間
劈腿1次,並找過「砲友」,向廖男道歉「傷害你不是我本意,請再相信我一次,拜託了
,可以再給我一次機會愛你嗎」,廖男禁不起女方糾纏,答應赴約。
廖男供稱,當時聽聞吳男得知女方交往關係混亂,2人因而吵架鬧分手,女方求他以指導
拍照為名跟吳男說情,結果變成他掌鏡,女方和吳男當場上演活春宮,他看傻了,問2人
「要拍照還是要打砲」,後來女方叫吳男出門跑腿買飲料,主動解開他褲子拉鍊為他口交
,還說吳男「不會那麼快回來」,他順勢跟女方親熱。
吳男則說,拍照時女方一直挑逗他,是女方主動跟他在鏡頭前做愛,還叫他吃威而鋼因為
他體力差,後來他去買飲料回來,撞見廖男跟女方正在「辦事」。
法官並查出,女方事後1周頻繁私訊廖男撒嬌,談到自己想COS(角色扮演)動漫《美少女
戰士》的角色「海王滿」,廖男試探「海王姐姐還要我ㄇ」,女方答稱「要」,廖男追問
「要我幹ㄇ」、「我有神ㄇ好處」、「我是你的啥」,女方打情罵俏說「上禮拜那樣」、
「男朋友」、「我要賴在床上滾」,廖男回稱「真香」等語。
法官指女方跟廖男互傳親暱訊息,毫無性侵被害人對加害人避之唯恐不及的狀況,更沒驗
傷保存受害跡證,時隔7個月才在今年(2022年)3月提告,已違反常情,且當時所拍照片
顯示,女方擺POSE燦笑,更看著鏡頭口交,毫無被強迫模樣,女方雖聲稱就醫出現創傷反
應,但說詞不足採信,據此駁回女方交付審判的聲請,不得抗告。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102/2371337.htm
女森懂玩,
越想越不對勁,
不起訴兩男的姓氏寫出來,
女的就只寫女方= =